扬州公积金提取流程
扬州公积金提取流程
第七条职工应当向所属单位申请提取所需材料,并给予初步审查。本单位的初步审查内容包括:员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,公积金储备余额是否正确。初步审查正确后,本单位出具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。不符合提取条件的,本单位不得出具《申请书》。
第八条员工应当向管理办公室、分支机构书提交管理办公室、分支机构和业务处理网点的窗口申请。提取窗口文件的人员应审查员工提供的申请和各种证明材料,并签署符合提取条件的签署意见。
审核内容包括:
(一)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、完整、有效,原件是否与复印件一致
(二)是否符合提取条件
(三)住房公积金储备余额是否正确
(四)核实申请人身份。代他人提取的,登记代理人身份证号。
第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当自提取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提取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如果不能及时提取紧急情况,应提供相关证明。提取后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般应保留100元以下的余额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证明材料中规定的购房款或贷款本息余额。
取消提取时,职工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,同时取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- 上一篇:无社保无公积金申请个人贷款能成功吗?
- 下一篇: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-
关于2022年度扬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[2022-08-03]
扬州公积金咨询告诉您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调整扬州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的通知》,经与组织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商,报市政府批准,现行政策措施如下:一调整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、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》(苏建金管理)〔2005〕298号)。二调整范围住房公积金广陵区、汉
-
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 [2022-09-20]
扬州公积金提取告诉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间隔:公积金每12个月(含12个月)提取一次以上提取到账时间: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-5个工作日内温馨提示1.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,每年批扣两次或按月扣除贷款。2.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,一年蕞多办理两次,每次可提取不超过半年租金额的住房公积金
-
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[2022-09-20]
扬州公积金提取告诉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部分提取:1.选购.修建.翻建.大修自住房的,职工.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总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.建房和修房的费用。拆迁后购房的,总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费用。2.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,职工.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。3.租金超过家庭收入20%的,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租金。全额提取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